时间:2021-07-03 11:56:37
当企业破产重组时,一些没有固定期限的员工可能会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找不到工作,不愿意被解雇。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要多支付赔偿金。真的有这样的规则吗?
这属于《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裁员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优先留用三类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企业减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当然这个要求很难操作。
另外,有六类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体来看,是没有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破产重整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数没有上限,工作几年后支付几个月,即大家常说的N倍赔偿。
请注意,我们的月工资不是指月工资或实际工资,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有年终奖和加班工资的,均分,不扣除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
一般来说,国企破产重组一般给员工30天的缓冲期。没有必要给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N 1赔偿只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辞退三种情况,单位破产重整不适用。
关于2N倍的补偿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未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这就是2N的由来。
当然,法律规定的赔偿是最低限度。如果企业条件比较好,对员工照顾比较多,也有可能多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些效益好的高科技互联网公司,在蓬勃发展的时代可以给N 2甚至N 6补偿。
最后,别忘了带薪年假。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应的时间比例为劳动者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应当支付工资的300%